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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文創影視科 郭小姐 (03)332-2592#8711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影視業者行銷或推廣桃園市人、事、史、地、物,以提升地方文化藝術或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
(一)電影片製作業者。
(二)製作連續劇類、紀錄片類、電視電影類、電視動畫類之無線電視事業、衛星廣播電視節目供應者、廣播電視節目供應事業之電視節目製作業者。
(三)製作電影片或電視節目之非營利法人或人民團體。
*我國影視業者,應依電影法或其他相關法律取得許可、登記或立案證明;外國影視業者,須由我國合法登記之影視製作業者代理。
申請時間:2022年1月3日至2022年2月7日止。
於申請期限內檢具製作計畫書一式十二份(含電子檔一份)向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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