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競賽內容:綜合設計類、產品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數位動畫類、工藝設計類、建築與景觀設計類、時尚設計類。
五、相關資訊請參閱官網(IDC設計戰國策)及申請須知
六、聯絡窗口:IDC設計戰國策專案辦公室
41354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886-4-2332-0022、+886-4-2332-0033
idc.org.tw@gmail.com
一、目的:為落實我國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之目標,加強藝術與設計領域人才培育國際化,規劃國內教育與國際競賽接軌,鼓勵全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踴躍參加國際競賽,藉由參與競賽作品之準備,提升學生創作國際水準,並透過參賽過程之觀摩學習,擴展學生視野及提升藝術與設計相關專業技能。
二、申請條件
(一)參賽時為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受理 109 年 8 月 1 日至 110 年 7 月 31 日期間,依本要點規定獲國際設計競賽獲獎者之獎勵金、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申請;110 年 8 月 1 日以後獲獎者,請於 111 年度申請。
三、申請期限及方式:110 年 7 月 31 日 23:59 前,逾期恕不受理。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改為線上申請作業。(線上申請教學)
全場大獎:100000~400000
金獎(第一名):60000~250000
銀獎(第二名):40000~150000
銅獎(第三名):30000~100000
優選:15000~50000
入選:10000~25000
機票費補助:15000~40000
四、競賽內容:綜合設計類、產品設計類、視覺傳達設計類、數位動畫類、工藝設計類、建築與景觀設計類、時尚設計類。
五、相關資訊請參閱官網(IDC設計戰國策)及申請須知
六、聯絡窗口:IDC設計戰國策專案辦公室
41354臺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886-4-2332-0022、+886-4-2332-0033
idc.org.tw@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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