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補助原則:每案政府補助款上限為550萬元,廠商自籌款占計畫總經費之比例不得低於35%。此外,本計畫資安相關項目需占計畫總經費至少3%。
四、輔導案需於111年10月31日前結案。
五、計畫辦公室將於收案截止後,逕行辦理計畫審查。
六、相關資訊參閱「111年智慧機械產業接軌國際推動計畫輔導案」
七、聯絡窗口/主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所 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704-6655分機517
email:tsailin.wang@itri.org.tw
一、緣由:計畫係協助國內製造業廠商導入接軌「國際通訊介面標準」之「智慧製造應用模組」,以推動輔導案方式,提升智慧製造技術能量與累積實績,並鼓勵介接國際平台,提升國際化能量。
二、申請資格:本輔導案由輔導單位提案,輔導單位與受輔導廠商申請資格要求如下:
(一)輔導單位
1.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法人登記、大專院校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且須為經濟部工業局合格登錄之自動化(AU類)、資訊(IT類)、資料經濟(DA類)、系統整合(SI類)或人工智慧技術(AI類)服務機構。
2. 須為輔導案之提案申請單位。
3.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4. 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二)受輔導廠商
1. 須為國內製造業等領域之廠商(如:機械設備、金屬機電製造業等)
2. 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有工廠登記證明文件。
3. 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布之最新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
4. 公司或其負責人均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其對主管機關違約之舊案財務無責任未清者。
5. 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事。
6. 非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告之拒絕往來廠商。
徵求時間及方式:本次公開徵求時間至110年12月15日18:00止,依紙本郵戳為憑,需於時限前遞送申請應備文件(地址:10658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78號8樓)。
三、補助原則:每案政府補助款上限為550萬元,廠商自籌款占計畫總經費之比例不得低於35%。此外,本計畫資安相關項目需占計畫總經費至少3%。
四、輔導案需於111年10月31日前結案。
五、計畫辦公室將於收案截止後,逕行辦理計畫審查。
六、相關資訊參閱「111年智慧機械產業接軌國際推動計畫輔導案」
七、聯絡窗口/主辦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機械所 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704-6655分機517
email:tsailin.wang@itri.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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