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
二、補貼金額:每月最高新臺幣3,000元,以12個月為限。如每月實際租金金額未達新臺幣3,000元,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
三、青銀共居住宅修繕補貼
(一)銀髮房東資格條件如下:
1.年滿60歲以上。
2.戶籍設於新北市境內之自有住宅地址。
3.將該住宅之空房出租予非屬直系親屬之單身或新婚或育有未滿7歲子女者且共同居住者。
(二)辦理名額:50名(承租人須為青年租金補貼核定戶)。
(三)銀髮房東應於接獲通知函後依函示之一定期限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申請青銀共居住宅修繕費用補貼。
(四)修繕項目應符合下列規定:
1.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第8條規定之設施設備項目。
2.滅火器及獨立型偵煙器。
(五)修繕補貼金額:以實際修繕費用核計,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元,並以同年度申請1次為限。
四、詳細內容請詳閱官方網站說明。
五、聯繫資訊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02)29603456分機7280至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