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推動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白皮書2.0(以下簡稱國際教育2.0),鼓勵並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及辦理學校本位國際教育精進計畫(School-basedInternational Education Project,以下簡稱SIEP),國教署特訂定「補助推動國際教育經費作業要點」,補助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依個別條件、資源及需要,訂定各該學年度實施計畫,辦理國際教育融入國定課程(指以中文授課之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雙語課程、國際交流或辦理學校國際化等工作。
對象
一、補助對象:
(一) 地方政府。
(二) 地方政府主管學校。
(三) 教育部主管學校。
專案期程
申請:2021年02月28日 00:00:00
函報國教署:2021年03月31日 00:00:00
指定任務學校:2021年11月30日 00:00:00
申請方式
申請時程
(一)指定任務學校或相關任務編組:每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函報國教署。
(二)申請國際教育融入國定課程、國際教育融入雙語課程、國際交流、學校國際化:
1.地方政府主管學校:於每年2月底前向地方政府之國際教育行政支援窗口提送SIEP申請表件。地方政府於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初審,排列優先順序後函報國教署。
2.教育部主管學校:於每年2月底前向國教署任務學校提送SIEP申請表件,由任務學校於每年3月31日前彙整函報國教署。
相關費用
指定任務學校:0~300000
國際教育融入課程:0~200000
辦理國際交流:0~500000
辦理學校國際化:0~200000
內容
二、補助範圍
(一)補助地方政府設立任務編組或指定主管學校擔任任務學校,及補助本署指定教育部主管學校擔任任務學校。
(二)補助地方政府及教育部主管學校依個別條件、資源及需要,訂定各該學年度實施計畫,辦理國際教育融入國定課程(指以中文授課之部定課程與校訂課程)、雙語課程、國際交流或辦理學校國際化等工作。
三、補助項目及經費
(一)地方政府及本署指定任務學校或相關任務編組:每項任務工作經費每學年最高核給三十萬元。
(二)辦理國際教育融入國定課程、國際教育融入雙語課程:最高核定二十萬元。
(三)辦理國際交流(惟不含前往或接待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之國際教育活動): 每學年最高核定五十萬元。
(四)辦理學校國際化: 依國際化指標達成程度分為初階、進階及高階,每校每階限申請一次,每階最高核定二十萬元。
四、申請時程
(一)指定任務學校或相關任務編組:每年11月30日前,將工作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函報國教署。
(二)申請國際教育融入國定課程、國際教育融入雙語課程、國際交流、學校國際化:
1.地方政府主管學校:於每年2月底前向地方政府之國際教育行政支援窗口提送SIEP申請表件。地方政府於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初審,排列優先順序後函報國教署。
2.教育部主管學校:於每年2月底前向國教署任務學校提送SIEP申請表件,由任務學校於每年3月31日前彙整函報國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