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111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檢附文件
二、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為了協助僅擁有1戶老舊住宅的家庭改善住宅環境,以獲得較佳的居住品質,政府對於想修繕住宅的家庭,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須先向政府提出申請,經政府審查核定後,向金融機構貸款自行修繕住宅,由政府補貼部分貸款利息,以減輕貸款利息負擔。
辦理補貼所指戶籍或戶籍內係指同一戶號之戶內。申請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已成年。2.未成年已結婚。3.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二)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十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所有、其配偶所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三)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每人動產限額及家庭不動產限額均低於一定金額,但具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證明文件者,與相對人分居,申請人得提出離婚訴訟等相關文件,切結不併入計算或審查家庭暴力或性侵害相對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年所得、財產、接受之政府住宅補貼及評點權重。(前述相對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不包含申請人本人。)(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
111年8月1日(星期一)至8月31日(星期三)
一、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規定的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詳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單位連結】,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二、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111年8月1日開放線上申請)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決定,最高新臺幣80萬元
一、其他詳細資訊請參閱111年度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應檢附文件
二、住宅補貼諮詢專線:(02)7729-8003【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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