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核計及發放方式如下:撥入申請人之郵局帳戶,補貼額度以申請日前3個月內貸款餘額證明核計,貸款餘額三百萬元以上(含)補貼一萬五千元,不足三百萬元按比例核計補貼金
二、其餘資訊請參閱臺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公告及臺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臺中市政府為減輕青年購屋貸款利息負擔。
申請者應具備條件如下:
(一)已成年且未滿四十六歲。
(二)購置之住宅位於臺中市。
(三)申請日前兩年內購屋並已辦理貸款,且申請人、借款人及房屋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四)符合110年度「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條件者。(兩種利息補貼需同時申請)
(有關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相關資訊請點此(另開新視窗))
自110年8月2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110年8月31日(星期二)下午05:00止。
(一) 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另開新視窗)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另開新視窗)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專區,與「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併同提出申請,並上傳規定相關文件,其申請日之認定以完成案件送出為憑。
(二) 採紙本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應檢附文件後,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地址: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行政1館)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寄出時郵戳為憑)。
補貼:15,000
一、補貼核計及發放方式如下:撥入申請人之郵局帳戶,補貼額度以申請日前3個月內貸款餘額證明核計,貸款餘額三百萬元以上(含)補貼一萬五千元,不足三百萬元按比例核計補貼金
二、其餘資訊請參閱臺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公告及臺中市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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