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簡介

為扶植協力具潛力之青年發展藝術創作,給予青年新秀藝術創作舞台及曝光機會,培養開拓青年參與藝術文化,以落實青年文化平權,並建構藝文創作自由的支持體系,以充分發展臺灣的原創力及文化力。

對象

(一) 十八歲至四十歲,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二) 須為計畫執行者、作品之主要創作者。

專案期程

114年度受理申請期間:自 113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申請方式

(一)114年度採線上報名方式申請,毋需寄送紙本。申請系統將於 11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12 時開放,截止時間(線上申請系統關閉)為 113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6 時。

(二)請於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單填寫,並上傳申請計畫書(格式不限,可為 Word、PDF 或 Power Point 投影片格式,內容以不超過 15 頁為限),完成後將收到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請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完成申請。

內容

一、補助項目:


以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或跨領域藝術為主軸,規劃辦理青年藝術發展之國內相關計畫者,包含核心創作、展演發表及策展規劃等。


二、補助原則:


(一) 採競爭型補助機制,計畫以一年為期,每案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二) 申請者近二年度未連續獲本計畫補助。


(三) 補助經費為執行本計畫所發生之費用;如:企劃費、創作費、生活補助費、材料費、設備租借費、印刷費、交通費等),不包括硬體設備採購、常態性專職人員薪資、行政管理等費用。前開生活補助費以不超過補助款二分之一為原則。


三、聯絡窗口:


視覺藝術-藝術發展司視覺科 蔡小姐 02-8512-6524,wyans328@moc.gov.tw


視覺藝術-藝術發展司視覺科 陳小姐 02-8512-6509,yucih0418@moc.gov.tw


表演藝術-藝術發展司表演科 陳小姐 02-8512-6295,yc1215@moc.gov.tw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公告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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