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4年度「青年參與社區營造行動獎勵計畫」

簡介

勵對社區公共事務具有熱忱及理念的青年,展現創意與社會創新,開發符合新北市社區需求的議題行動計畫。 

對象

成年且未滿 46 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

專案期程

徵件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5日止。

執行期間:自核定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

申請方式

寄送:於114年3月5日前寄送,郵戳收件日期為憑。

親送:於114年3月5日前上班時間(9時至17時)送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東側)。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相關費用

獎勵原則:

(一) 每申請者限提1案,實施地點應在新北市。

(二) 每案獎勵金上限15萬元,依實際核定金額發給。

(三) 不獎勵:缺少效益累積的一次性活動、一般性展演活動、例行性成果發表及祭典、民俗節慶活動、康樂活動、才藝類研習、公寓大廈內部例行性管理維護、活動或會議、牆面彩繪等。

(四) 本獎勵金不得支用於硬體建置費用,如網站建置、公共設施、房屋建築及購置耐用年限在2年以上且金額在新臺幣1萬元以上之設備等。 

內容

一、申請本計畫獎勵項目:


(一) 特色發掘:發掘(覺)和紀錄「生活」、「生存」、「生計」、「生態」等聚落文化資源。


(二) 技藝傳承與轉譯,例如早期技藝再現、工藝傳承、休閒育樂情境重現。


(三) 社區關懷及多元文化:關懷社會弱勢族群,推動青銀合創,或促進多元文化發展,如族群母語推廣、探討多元飲食文化及交流。


(四) 願景推動類:以社區文化特色為基底,有助社區永續發展之計畫。


(五) 新興議題類:如聯合國永續發展議題、韌性城市、地域振興、世代共融,或因應防疫生活型態,設計在防疫需求下持續強化社區認同與推動社區營造工作等。


(六) 其它:其它具新北市特色、創新性,且有助於建立社區社群文化主體性,或建構社區營造網絡,並切實可行之各類計畫。 


二、申請文件:


(一)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請黏貼於信封。


(二) 申請表(請附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


(三) 計畫書1份:以A4左側裝訂,無須膠封。


(四)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五) 申請資料電子檔:請E-mail傳送可編輯之檔案(如ODT或Word)給承辦人,或郵寄光碟、隨身碟、SD卡…等。


(六) 其他佐證資料,例如從事社區營造相關證明文件、培力時數證明文件、其他團隊合作意向、前階段在地資源盤點情形、在地共識會議辦理情形等,有助了解計畫準備情形之資料。


三、聯絡窗口


地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東側)


承辦人:郭晏廷


電話:29603456分機4655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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