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一)落實族語家庭化、社區化及部落化,推動沉浸式族語教學及營造族語生活環境。
(二)獎勵個人、家庭、社會團體及政府機關。
對象
詳見專案內容。
專案期程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2年10月2日。
申請方式
各獎項應於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函報原住民委員會,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寄送地址:24922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北棟 16 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 「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相關費用
一、 終身貢獻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六萬元。
二、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
(一) 原住民族語言幼兒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二) 原住民族語言保母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三、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一) 個人獎項:
1. 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一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2.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3. 原住民族語老師一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4.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三名,每名頒發獎金二萬元。
(二) 團體獎項:
1. 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一族:頒發獎金五萬元。
2. 推動族語機關二所,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3. 推動族語團體三組,每名頒發獎金五萬元。
內容
一、申請薦送方式:
本計畫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師徒制傳習師、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幼兒等獎項之申請、審查原則及方式,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其餘獎項申請方式如下:
(一)終身貢獻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由個人自薦或由機關、學校或團體推薦
(二)原住民族語老師及推動族語公務人員:由機關或學校推薦
(三)推動族語團體獎:由法人或團體自薦。
(四)推動族語機關獎: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 (鎮、市、區)公所自薦。
二、詳請可查看官網簡章。
三、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
協辦單位:
1.行政院所屬部、會、處、署。
2.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服務電話:(02)8995-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