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歷史建築豐田村移民指導所事務室活化利用計畫暨回饋計畫書提案徵件

簡介

本案採開放民間,對於場館利用方式提案,經評選最利於花蓮縣文化局文化業務推動者,並按本案「歷史建築豐田村移民指導所事務因應計畫定稿本」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本案歷史建築準用)所訂定之管理維護計畫活化運用。

對象

年滿20歲至65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之外國人;合法設立或登記公司行號、團體。

專案期程

截止日期:111年2月23日下午5點(郵戳為憑)。

計畫期間:一年一簽得續簽二次,累計三年。

申請方式

將申請表、歷史建築豐田村移民指導所事務室活化利用計畫暨回饋計畫書、切結書依序裝訂成1份,需提送10份(含電子檔光碟1份),並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上述申請資料1式10份中,需有1份正本於各簽名處(親筆簽名),餘9份可為影本或各簽名處(電腦繕打)。

*提案文件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自行下載。

內容

附加說明:


(一)每月租金以新臺幣4,000元為最低底價,低於新臺幣4,000元之提案,視為無效提案。


(二)本計畫各項內容,請詳閱後附計畫書等資料。


(三)本案歷史建築因應計畫及管理維護計畫,請連結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下載參照。


(四)請將上述應附資料裝入信封,以書面掛號寄送或親持至花蓮縣文化局(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6號),收件人: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311)林先生收,註明「歷史建築豐田村移民指導所事務室活化利用計畫暨回饋計畫提案」,恕不接受電子郵件申請。


  


聯絡窗口:


花蓮縣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林先生  03-8227121分機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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