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科會為配合國家長期發展,鼓勵我國年輕優秀博士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以提升國際研究能力,汲取先進國家研發經驗,特訂定要點。
對象
(一)申請人於申請截止日前應為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院博士學位未逾五年者,或於簽約前可取得博士學位之應屆畢業生。
(二)曾領有本會國外博士後研究補助公費者,不予補助。
(三)前往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研究者,非本要點補助範圍。
(四)符合本會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申請資格者,不適用本要點。
專案期程
113年出國者,網路申請期間:自112年6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中午12 時止,所有申請文件皆須於申請期限內完成線上繳交,申請案件一經「繳交送出」後即無法再修改。
申請方式
(一)開放於國科會網站線上申請。。
(二)完成線上申請後,下載列印合併檔「第一頁」簽名後(僅寄送此頁即可,無須寄送其他資料),須於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以紙本寄(送)達本會,始完成申請程序。申請人若未依規定將「已簽名之合併檔第一頁」寄達,網路申請視為無效。
郵寄地址:10622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2 段106號22樓科教國合處收,信封註明「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申請文件」。
相關費用
補助公費期限、額度及核發
(一) 補助期限最長二年,且不得分段或展延。
(二) 補助額度以一年補助新臺幣150萬元為計算基準。
內容
一、 研究領域:研究領域不限。
二、 要點所稱國外研究機構,指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
(一) 各研究領域之世界排名前三十之大學。
(二) 各研究領域之國外重要國家實驗室或世界級研發單位。
(三) 申請前往前二款以外之國外研究機構研究,於申請書中敘明理由及該機構之重要性,經國科會同意者。
三、聯絡方式
- 國科會(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處)業務諮詢:(02)2737-7105, 2737-7236,
Email:yywang@nstc.gov.tw 及 pchents@nstc.gov.tw 。
- 系統操作諮詢:資訊服務專線 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
(02) 2737-7592,Email:misservice@nstc.gov.tw。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國科會公告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