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

簡介

為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透過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使其重返職場,並提供參與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

對象

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者

內容

本計畫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及用人單位工作教練輔導費,每次補助期間最長以三個月為限;屬身心障礙之個案,經執行單位評估同意後得延長至六個月,津貼補助標準如下:


 


(一)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


1、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時數(比照正常工時),每人每月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給。


2、部分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時數(比照部分工時),每人每小時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給,且每週不得超過三十五小時。


 


(二)用人單位工作教練輔導費:


1、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時數(比照正常工時),依據所進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人數,補助每人每月五千元。


2、部分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時數(比照部分工時):依據所進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人數,補助每人每小時二十五元,每週不得超過三十五小時。


 

版權所有 2022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親愛的使用者,您好!
為了持續提供更符合使用者需求與期待的內容與服務,我們誠摯邀請您撥冗填寫一份關於網站內容與使用體驗的簡短問卷。您的回饋將協助我們了解使用者的使用經驗與需求,作為未來網站內容規劃與服務優化的重要參考,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