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期限:每年受理申請二次為原則,受理申請時間該年度第一期為前一年之十月份,第二期為該年度之四月份。
四、申請影片之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以「臺北」之人、事、史、地、物為發展背景之作品。
(二)於臺北市拍攝。
(三)跨國製片案於本市進行影片後製作業或應用本國電影從業人員。
五、其他申請規定,請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電影製作申請須知
一、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為行銷「臺北」城市意象,推動臺北市電影產業發展。
二、申請資格:申請者其資格為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電影製作公司、製片工作室。
第一期:2021年10月31日 00:00:00
第二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00
年度總補助預算:0~25000000
三、申請期限:每年受理申請二次為原則,受理申請時間該年度第一期為前一年之十月份,第二期為該年度之四月份。
四、申請影片之條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以「臺北」之人、事、史、地、物為發展背景之作品。
(二)於臺北市拍攝。
(三)跨國製片案於本市進行影片後製作業或應用本國電影從業人員。
五、其他申請規定,請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補助電影製作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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