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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學用合一人才培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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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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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期間:無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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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窗口: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
04-22289111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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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簡介
1. 成立產學媒合中心,統籌規劃產學媒合事務。
2. 建置產學訓用人才培育資訊管理系統平台,有效運用資訊科技,整合各級學校及培訓機構之能量、求職者與在地產業人才需求,並結合社會創新創業之發展趨勢,提供學生、學校、產業、求職者及市府單位使用,以發揮人才培育,就業媒合,創新創業及跨域整合之功能。
3. 辦理產學交流活動(座談會、論壇、企業實地參訪實習等)。
4. 鼓勵學校與企業開辦建教合作或產學合作專班。
對象
適用所有對象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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