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球僑校學生暨僑生歌唱大賽

簡介

鼓勵全球在學僑校學生、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及國內僑生藉由歌唱比賽,體驗華語、臺灣臺語及臺灣客語學習,並展現音樂才藝,僑務委員會聯合客家委員會特別規劃辦理本賽事,邀請喜愛唱歌表演的海內外僑民子弟及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生參加。引導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傳唱華語、臺灣臺語及臺灣客語等語言之歌曲,並結合國慶晚會,提供全球直播平臺鼓勵海內外新生代展現才華。

對象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 至2024年10月9日,年滿12歲至24歲(出生日期介於2000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9日)之本會立案/備查僑校在學學生、海外青年文化大使(FASCA)、友我僑團組織會員子弟(僑胞子弟)具學生身份者,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以上不含持中國護照者)
  •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 本會核准設立之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在學學員,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符合資格同學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國內僑生組

  • 在臺在學僑生(包含113年度畢業之在臺僑生及港澳生),不含陸生及外籍生,並須同意申辦僑胞卡(i僑卡)。
  • 線上初賽以「個人」為參賽單位;線上準決賽及總決賽可邀請其他符合資格之僑生組成團隊(包含人聲與伴奏),但每一人以參加一組為限。

※已簽定唱片(演藝經紀)合約之職業歌手不得參賽;曾獲本會歌唱比賽第一名者3年內不得參賽。

專案期程

線上初賽:6月13日至7月28日。

線上準決賽:8月3日至8月18日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網站,經評審後於8月28日前公布總決賽入圍名單。

總決賽:9月21日,參賽者應於 8月29日至9月17日之間上傳參賽影片至活動官網。

申請方式

相關費用

海外僑校(團)學生組

  •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 第二名1,700美元
  • 第三名800美元
  • 優選3名各330美元

※另設「最佳臺灣臺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臺灣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80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選唱臺灣臺語及臺灣客語歌曲者除於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組

  • 第一名獎金2,800美元
  • 第二名1,700美元
  • 第三名550美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國內僑生組

  •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 第二名6萬元
  • 第三名3萬元
  • 優選3名各1萬元

※另設「最佳臺灣臺語歌曲表演」獎1名、「最佳臺灣客語歌曲表演」獎1名,獎金各為新臺幣3萬元,均含獎盃及獎狀。

※選唱臺灣臺語及臺灣客語歌曲者除各該專屬獎項評比外,同時列入前三名及優選之評比。

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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