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

簡介

為鼓勵青年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強化自身技能並提升就業能力,提供桃園市青年參加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費補助,以協助其提升職能並順利就業。

對象

設籍桃園市且未滿 30 歲之青年或年滿 45 歲至 65 歲之中高齡者(年齡計算以取得學分證明日為基準),且完成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以下簡稱本方案青年或中高齡 者)。

專案期程

受理期間: 至2023年12月15日 00:00:00

相關費用

每學分:0~3500

 

內容

二、推廣教育學分班,指由國內依法立案之大學(含獨立學院)及專科學校,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所辦理之推廣教育學分班。


 


三、每人每年最高補助 5 學分,每學分以3,500 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


 


四、自公告日起受理至 112 年 12 月 15 日止,逾期送件則不受理。當年度經費用罄,停止撥付補助金款項。 112 年 12 月 16 日以後之案件,視 112 年計畫核定情形於112年公告後再行受理。


 


五、詳細方案內容及申請方式,請至官方網站查閱。


 


六、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二)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版權所有 2022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