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促進青年社會參與補助作業要點

簡介

桃園市政府為提供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機會,提升公共參與能力,倡導青年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投入志願服務。

對象

青年指十五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之人。

相關費用

公共參與議題:20000~100000

一般志工服務:20000~100000

國際志工服務:100000~150000

 

內容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之二十日前檢附補助申請表向市府提出申請,但申請國際志工志願服務活動者,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


詳請可見官方粉絲團


聯絡窗口:徐小姐、(03)-4225205#6006、電子信箱:10017427@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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