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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竹市政府為邀請民間團體積極投入都市再生活動,以新竹市大同路 108 號作為舊城再生推動平臺,邀請各社區營造組織間進行對話、溝通與學習的機會。
2.本場地之使用者為不特定之社會大眾,皆可向本府提出活動建議書(詳如網址連結),活動方案經本府審查通過後,方可使用本基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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