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青年社團發展補助金

簡介

隨著教育部108課綱的推行,在校學習除了從過去強調「知識」與「能力」養成外,更額外加上「態度」,從而轉變成應具備「核心素養」。目標是培養青年成為「終身學習者」,落實自主行動、溝通互動及社會參與等三項指標。

本縣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生計近5萬人,為培養本縣青年學子多元適性發展,鼓勵學生運用課餘時間參加社團活動,特規劃辦理「青年社團發展補助計畫」。

對象

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社團。

專案期程

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或經費用止。

申請方式

欲申請本項補助經費之學生社團須經該社團所屬之本縣公私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具相關文件函送本府提出申請,未經學校函送之案件本府不予受理。

相關費用

同一申請學生社團每一會計年度內,最多以補助一案為原則,並視申請案件之青年參與人數、活動性質、內容、地區及時間等因素,核給
補助額度,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計畫總支出經費80%,並以每案新臺幣2萬元為上限。

內容

本計畫透過補助本縣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辦理青年發展相關活動,協助提升本縣青年發展能量。

版權所有 2022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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