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為促進連江縣知識體系之發展,獎勵以本縣相關議題為主軸之優良學術論文或研究。
申請優良博碩士學位及學術論文獎勵者,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為之:
(一) 申請表。
(二) 經審定通過之學位論文紙本五份、電子檔光碟一份。
(三) 已投稿論文期刊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四) 學位證書影本。
承辦人:周惠瑛
電話:0836-22067#53
電子信箱:Kellychou0619@gmail.com
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促進連江縣知識體系之發展,獎勵以本縣相關議題為主軸之優良學術論文或研究。
獎勵對象:凡設籍本縣縣民於二年內(指申請年度前二年之六月一日以後)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
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論文或經教育部公告為大陸地區高等學校認可名冊所列學校之研
究所博、碩士論文發表在國內外學術期刊之論文或學術研究,其內容與連江縣地區文化、社
會、教育、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觀光旅遊及經濟發展有關之論文,並可提供作為政府施政
之參考,均得提出申請。
博士論文每名:20000~40000
碩士論文每名:10000~30000
學術期刊論文每名:10000~30000
連江縣政府為促進連江縣知識體系之發展,獎勵以本縣相關議題為主軸之優良學術論文或研究。
申請優良博碩士學位及學術論文獎勵者,應於每年八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府為之:
(一) 申請表。
(二) 經審定通過之學位論文紙本五份、電子檔光碟一份。
(三) 已投稿論文期刊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四) 學位證書影本。
承辦人:周惠瑛
電話:0836-22067#53
電子信箱:Kellychou0619@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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