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計畫緣起
為協助園區廠商科技人才養成,科技部及下轄園區管理局持續辦理「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補助大專校院對焦產業需求,引進業界資源整合理論教學與產業實務,開辦相關「模組課程(含課程及企業實習)」與「企業實習」,提供準畢業生專業知能修習後即可為企業所用,藉以縮短科技產業人才學用落差。
對象
補助對象
(一)選課對象:以大學大三、大四、研究生(含碩博士生),五專之四、五年級,二專之一、二年級,二技之一、二年級,四技之三、四年級以上學生為補助範圍(產業碩士專班學生、進修部學生除外) 。
(二)企業實習對象:則以本(111年)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為限。
專案期程
113學年度計畫受理申請至113年3月6日截止。
申請方式
補助對象應依規定之計畫書格式研提計畫 書,於規定時限內送交各管理局指定窗口安排審查作業。
南科計畫辦公室:74409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
竹科計畫辦公室:300091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相關費用
計畫類型及補助金額
(一)A式模組課程(含學生企業實習)計畫補助上限120萬元
(二)B式企業實習課程計畫補助上限50萬元
內容
補助課程規劃內容:
(一)課程規劃需非學校既有課程之內容,且以提升學生專業品質、精進實務技能,進而能直接為業界所用為規劃目標。
(二)以業界人才需求與學校供給之知行差距作為課程加強重點。
(三)課程規劃範圍以科學園區產業及未來前瞻性產業內相關技 術為原則,每一補助申請案須與一家以上園區事業合作規劃授課內容。 (四)補助申請案類別為模組課程(需至少涵蓋二門學校學分課 程及企業實習課程),或為企業實習課程。上述企業實習課程, 至少二百四十小時實習時數。
(五)申請案為企業實習課程者,須至少與一家以上園區事業合作。
(六)補助申請案除校內師資之外,必須包括業界師資之引進、 實習課程規劃(如使用企業設備或外校教育部各資源中心實習設備等)、專題實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