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遠離迷霧傷害-第 2 屆社群海報及團體創作徵選

簡介

為增進各界對於新型菸品危害之警覺防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教育部共同辦理「遠離迷霧傷害‧第 2 屆社群海報及團體創作徵選」,徵求國內學生及年輕創作者提供拒菸/煙創意,共有 151 個獎項,活動總獎勵價值 25 萬元。敬邀各界週知並響應參與創作競賽。

對象

(一)社群海報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正就讀國中/高中/高職學生皆可參加。

(二)團體創作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現正就讀專科/大學及研究所學生或社會人士皆可組隊(至少 3 人)參加。

專案期程

徵稿期間:113 年 09 月 16 日(一)~11 月 04 日(一)。

評選期間:預定 113 年 11 月底評選後並公布成果。

申請方式

(一)社群海報組:

  社群海報組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說明如下:

  1. 下載簡章、報名表及制式表單。

  2. 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就讀學校科系班級/指導教授[若無可免填])。

  3. 於制式表單繪製創作並填寫 50~300 字創作想法(參賽者也可另行準備17*17 公分空白紙張進行作品繪製;若採用電腦繪圖,工作區域尺寸請設置為 1200*1200 像素)。

  4. 以電子郵件方式(ai/psd/jpg/png 檔案擇一;檔案大小 10MB 以內)寄送至novape.event@gmail.com ,信件主旨欄位請註明「遠離迷霧傷害‧社群海報組作品」。

(二)團體創作組:

  團體創作組採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作品須上架於參賽者之 Instagram 個人帳號中,說明如下:

  1. 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2. 填寫報名表(個人資料/就讀學校科系班級/指導教授[若無可免填]),並於報名表指定欄位填寫 50~300 字創作想法。

  3. 創作作品(照片/影音/圖稿檔案等形式至少擇一)需上架於參賽者之Instagram 個人帳號中,貼文必須包含前項的 50~300 字創作想法,並應該標註「#別碰電子煙」、「#無菸才能大口呼吸」等 hashtag。

  4.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內容包含上架於 Instagram 個人帳號之作品超連結)寄送novape.event@gmail.com,信件主旨欄位請註明「遠離迷霧傷害‧團體創作組作品」。

相關費用

獎金:500~25,000面額之郵政禮券或大型賣場禮券或便利商店商品卡。

內容

一、徵選主題


  (一)社群海報組:


  投稿作品應至少涵蓋下列任一主題:


  ■電子煙及加熱菸會導致成癮,引發腦心肺肝腎等傷害。


  ■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且有二手/三手菸(煙)危害。


  ■《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包含不能使用、不能製造、不能販售、不能廣告推銷、不能代購及不能攜入國境。


(二)團體創作組:


  不限表達手法,3 人以上組隊所共同完成之影音、圖像或其他可上架至社群平臺 Instagram 之拒菸/煙宣傳團體創作。(過往曾有黑板粉筆畫、便利貼畫及團體跑畫等團體作品,參賽隊伍可不限於前述型態,自行構思創作表達方式),並涵蓋以下任一主題:


  ■電子煙及加熱菸會導致成癮,引發腦心肺肝腎等傷害。


  ■電子煙及加熱菸不能幫助戒菸,且有二手/三手菸(煙)危害。


  ■《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包含不能使用、不能製造、不能販售、不能廣告推銷、不能代購及不能攜入國境。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協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民健康署


三、聯絡窗口


電話: (02)2627-8806 分機 712 聯廣廣告 楊小姐


信箱:novape.event@gmail.com


❈計畫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公告頁面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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