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鼓勵學校及地方民間組織從事海洋產業活絡及環境永續經營等業務,並藉由補(捐)助措施導引相關單位依循海洋委員會政策方向,將效益延伸至地方基層,採取齊一的步伐,共同致力推展海洋事務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計畫。
對象
(一)各級學校(含大專校院)。
(二)依「人民團體法」登記立案之職業團體或社會團體。
(三)依「財團法人法」登記立案之財團法人。
(四)依「漁會法」登記立案之漁會。
(五)依「合作社法」登記立案之合作社,並以「合作社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經營生產、運銷、供給、勞動、消費等業務者為限。
專案期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1 月 28 日止。
申請方式
提案單位應擬妥申請表及計畫書,於截止收件期限日 113 年 11 月 28 日下午 5 時前,以郵遞、專人寄(送)達方式函送海洋委員會(地址: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4 樓)海洋資源處收,並於信封封面加註「海洋委員會『海洋產業及環境永續經營推動方案』徵件計畫」,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予受理。申請資料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相關費用
一、全案預算金額概估:新臺幣 700 萬元整。
二、補(捐)助經費原則:
(一)提案單位依第三點所提計畫,每年至多補(捐)助一案。每案補(捐)助上限新臺幣 50 萬元;辦理國際型比賽、國際研討會等大型國際活動,每案補(捐)助上限新臺幣 150 萬元。但補(捐)助額度經專案簽准者,不在此限。
(二)海洋委員會補(捐)助經費性質為經常門,提案單位應編列計畫總經費百分之十以上之配合款。
內容
一、徵件主題:
(一)地方創生共榮共好:
1. 發掘地方特色產業及生態景觀,建立商業模式。
2. 結合創新設計,輔導既有產業加值提升。
3. 導入資源零廢棄之觀念,推動循環經濟。
(二)擴大海洋多元體驗:
1. 結合多元之海洋遊憩態樣,辦理合適之體驗活動,鼓勵民眾親近海洋、進入海洋。
2. 針對身心障礙人士、樂齡長者等相對弱勢族群,辦理適合之體驗活動。
3. 開發多元輔具,豐富水域遊憩活動體驗及提升水域安全性。
(三)海洋運動推廣及技術提升:
利用舉辦海洋運動競技比賽、競技人才培育、完善教練制度等方式,普及推廣海洋運動,強化國內技術水準,提升國際競爭力。
(四)海洋永續經營意識之推廣與深化:
經由辦理氣候變遷調適、海洋空間規劃、永續發展目標 14「海洋生態」、海洋產業發展等相關議題之工作坊、研討會、座談會、論壇等,推廣合理利用海洋資源、共同保護海洋環境之觀念及永續經營意識。
二、申請注意事項:
(一)補(捐)助計畫之期程不得跨年度,其實施場域應於我國管轄區域內。
(二)申請書件未完備,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補正不全或無法補正者,海洋委員會得不予受理。
(三)同一計畫向二個以上機關申請補(捐)助者,應於計畫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並於確認受各機關補(捐)助情形且需變更申請補(捐)助金額時,主動以書面告知海洋委員會。
(四)同一計畫已獲得海洋委員會專案經費補(捐)助者,不得再依本徵件計畫重複申請補(捐)助。
(五)申請本計畫補(捐)助所需經費,須俟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海洋委員會得基於預算通過情形與計畫實際執行成效酌減或取消原核定補助,獲補(捐)助者不得請求補償或賠償。
三、聯絡窗口
海洋委員會
地址:806614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 25 號 4 樓
電話:(07)338-1810
❈詳細資訊及實際相關規定以海洋委員會公告頁面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