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經調查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汶萊及越南等5個國家、11所僑(華)校提出需求,約需青年志工62人。
內容詳見僑務委員會官網「輔助國內青年志工赴東南亞僑(華)校志願服務」專區
聯絡資訊
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僑務委員會承辦人廖先生,電話(02)2327-2678;電子郵件PETERKHL@ocac.gov.tw
為提供臺灣青年拓展國際視野、關懷世界的管道,並鼓勵青年志工運用所學及專長協助推展東南亞地區僑教業務,僑務委員會106年特訂定「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
補助資訊
(一)補助對象:國內大專院校或民間團體,並由其組成18歲至30歲青年志工團隊(年齡計算以出團時為準)。
(二)人員資格:每團隊人數原則須為2人以上,且團隊中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至少應占半數以上。
(三)補助額度:以團隊中具我國國籍青年志工人數計算,每人補助額度至多為新臺幣1萬元,每團隊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8萬元;受補助單位須自行籌措計畫總經費20%以上經費。
每人:0~10000
每團隊:0~80000
113年經調查海外僑(華)校志工服務需求,共有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汶萊及越南等5個國家、11所僑(華)校提出需求,約需青年志工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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