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

簡介

文化部為獎勵對於推動社區(含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給予表揚或獎勵,並拓展社造能量,特訂定以下要點。

對象

個人、立案團體、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專案期程

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

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文化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並應於113年9月6日(星期五)前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申請方式

電郵或紙本報名,請譯一。

1.電郵報名:

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PDF檔及WORD檔各1份,電郵至文化部指定信箱(moccea02@gmail.com)報名參選。

2.紙本報名:

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1式2份,寄(送)至文化部(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文化部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並應於111年6月9日(星期四)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內容

獎項類別:


(一)社造貢獻獎: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對於社造發展或深化具有重大貢獻者。


(二)社造創新獎:轉化傳統社造推動方式,整合跨域資源,促進多元平權,以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者。


(三)青年行動獎: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提出具創意的行動與實踐,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社造行政獎: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推動社造資源整合、開放政府、審議民主及行政革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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