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預計提供650名體驗名額。
詳情請參考簡章:112年度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
青年暑期社區職場體驗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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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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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申請期間:2024-02-01 至 2024-03-08
詳見專案期程 -
聯繫窗口:財團法人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
郭小姐、李小姐
電話:07-3321068 Email:sysme999@sysme.org.tw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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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為增進青年了解職場,及早規劃職涯,青年署規劃多元青年職場體驗計畫,職場領域包括公部門、私部門及第三部門。本計畫以從事社區產業、推動社會公益相關之非營利組織做為職場體驗領域,提供大專以上在學青年具學習性之優質體驗機會,協助其體驗學習、適應職場,促進職涯發展。
一、用人單位
依法登記立案之非營利組織,且立案宗旨為從事促進在地產業發展、社會公益者,但不含以下單位:
(一)私立大專校院及所屬單位。
(二)依老人福利法第36條第2項、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3條第2項規定不對外募捐、不接受補助及不享受租稅減免之小型機構。
(三)醫療機構。
用人單位須與稅籍(統編)登記之名稱一致。
二、學生
35歲以下,國內公立、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含空中大學全修生),或「教育部收錄外國大學參考名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含認可名冊) 」、「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本國籍在學學生及當年度錄取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但不含以下學生:
(一)就讀專科學校之專一至專三生(不包含專三升專四者)。
(二)大專校院之應屆畢業生且未繼續升學者(包含尚未辦理離校手續者)。
(三)曾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95至112年完成職場體驗者)。
(一)體驗期間暫定113年7月1日至8月14日,計1.5個月。
(二)工作時間以每週40小時(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學生於體驗期間請事、病假,用人單位可協調以補班方式處理,惟需於體驗結束前補班完畢,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上述工作時間均須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
一、職缺由用人單位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ICH職場體驗網提案,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審查後公告核定職缺,供學生投遞履歷。
二、申請職場體驗之學生至RICH網投遞履歷,由各用人單位自行面試進用。
三、用人單位提案及學生應徵等職場體驗相關事項說明詳如附件。
薪資
(一)本署提供薪資為月薪新臺幣(以下同)2萬7,470元,1.5個月合計提供4萬1,205元,依月份分2期撥付予學生,執行期間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二)依勞工請假規定如有事假者,其薪資計算公式如下:月薪扣除〔日薪886元乘以請假天數〕;病假以前列計算標準除以2計之。如有「破月遞補上工」或「未足月離職」者,其薪資計算以日薪915元乘以當月實際在職日數。
(三)用人單位可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學生工作績效表現提供紅利獎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