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類別
(一) 建物整修類
(二) 修復技術、再生推廣類
(三) 文化經營類
二、文化部洽詢專線:
1、臺北市、嘉義市、臺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連江縣、新北市、澎湖縣、新竹縣:陳小姐、02-8512-6308
2、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金門縣、臺東縣、花蓮縣:孫先生、02-8512-6261
3、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洪小姐、02-8512-6306
三、相關簡章、要點及申請文件,請於官網資料下載區下載
目的:為引入民間自發性文化治理力量,保存具潛在文化資產之私有老建築,以時間換取新思維,保留未來文化資產機會,營造社會重拾老建築及其技藝價值,提升國人文化保存意識,保存城鄉特色發展紋理,以建構國家文化主體性。
不限
申請時間:調整111年度補助計畫之受理截止日為111年1月14日止(星期五)(107年起公告「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作業要點」,隨時受理提案,現為配合整體計畫時程及年度經費規劃)。
民眾於截止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計畫書等文件至各縣市代辦機關申辦;另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及新竹縣等縣市民眾,則請電洽文化部趙先生(02)-8512-6310,或郵寄至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建物整修類:$1,000,000
建物整修類:$1,000,000 ~ $5,000,000
建物整修類:$5,000,000 以上
文化經營類(每月/補助兩年):$12,000
一、類別
(一) 建物整修類
(二) 修復技術、再生推廣類
(三) 文化經營類
二、文化部洽詢專線:
1、臺北市、嘉義市、臺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連江縣、新北市、澎湖縣、新竹縣:陳小姐、02-8512-6308
2、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金門縣、臺東縣、花蓮縣:孫先生、02-8512-6261
3、基隆市、宜蘭縣、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洪小姐、02-8512-6306
三、相關簡章、要點及申請文件,請於官網資料下載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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