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專區

簡介

為營造有利青年創業環境,促進創業精神,創造經濟發展,協助取得創業經營所需資金。

對象

貸款對象為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之中小企業,非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且設立登記未滿八年,並具備下列條件者:

(一)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之登記代表人或負責人須年滿十八歲至四十五歲,其以自然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企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二)代表人或負責人為本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於三年內受過政府認可之單位開辦創業輔導相關課程至少二十小時或取得二學分證明;代表人或負責人非本國設有戶籍國民者,應持有本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就業金卡或有效居留證。

內容

詳情見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青年創業貸款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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