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員返國後須與德國來臺學員共同參與在臺舉行之暑期營之期末成果交流研討會(Workshop),報告赴德研習之成果與分享研習心得;並於研習期滿二個月內繳交國外研究報告書,辦理經費報銷。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國科會公告版本為準❈
國科會與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於 2000 年簽署青年暑期營合作備忘錄;提供雙方年輕學子暑期赴對方大學或研究機構研習之機會,我方赴德學員須為非人文社會領域科系且研習期間仍在學之碩、博士班學生,並能於2023年暑期(7月至9月)赴德國研習者,
申請資格
1.戶籍設於國內之中華民國國民
2.須為國科會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非人文社會領域科系,在學之碩士生及博士生
3.赴德研習期間仍須擁有國內學籍
4.已獲得擬前往研習機構之接待單位同意函
5.須具備英語或德語相當於CEFR B2 (含)以上之等級(3年內之證明文件);英語及德語測驗門檻成績參考標準請參閱申請說明附錄第一項
作業時程:
2023 年 1 月即日起 開始接受申請
2 月 15 日 申請案函送國科會截止日
5 月 31 日 審查完成並通知審查結果
6 月 26 日–6 月 30 日 臺北歌德學院德語課程
7 月 3 日 獲選學員抵德國進行研習
研習期間:
本計畫提供為期 2-3 個月之研習,第一週(我方為前 3 天)為共同課程,提供學員文化交流及瞭解臺德科研環境,其後為專業研習。我方學員赴德時間為 7-8 月或 7-9 月期間。另考量德國大學期末考至 7 月中結束,10 月初開學,德方學員來臺時間為 8-9 月。
於申請時間登入國科或「學術研發服務網」,並至「學術獎補助及申辦查詢(國際合作-年輕人員國外研習)」線上填送申請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應依申請說明第五點「申請方式」於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填送申請文件,
交通費:臺灣-德國最直接航程經濟艙往返機票、德國及臺灣境內長途公共交通費。上限為每人新臺幣 65,000 元。
獎學金 :在德期間每月 1,000 歐元(依德 DAAD 之規定標準,於赴德後由 DAAD 發放)
學員返國後須與德國來臺學員共同參與在臺舉行之暑期營之期末成果交流研討會(Workshop),報告赴德研習之成果與分享研習心得;並於研習期滿二個月內繳交國外研究報告書,辦理經費報銷。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國科會公告版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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