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項類別
(一) 獎助(勵)學金:
1.總統教育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子女。
2.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子女。
3.優秀獎學金 :適用對象為新住民、新住民子女。
4.清寒助學金:適用對象為新住民、新住民子女。
(二) 證照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請參閱公告頁面。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勞動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內政部移民署公告版本為準❈
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鼓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特殊優秀學生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舉辦「新住民與其子女培力及獎助(勵)學金計畫 」,希望藉此計畫激勵其努力向學,同時協助減輕其家庭生活負擔,達到為國家人才培育奠基目的。
(一) 新住民:
1.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
2.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院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者。但申請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者,無須具備在學身分。
3.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者除外)。
(二) 新住民子女:
1.前款新住民之在臺已設籍子女。
2.且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含)以上(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
3.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總統教育獎勵金及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者除外)。
(三) 以上如遇有特殊情形,視個案認定。
系統報名期間:113 年 2 月 22 日至 113 年 3 月 22 日
紙本申請資料收件截止日:113 年 3 月 29 日
112學年度「新住民及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即將於113年2月22日開始受理報名,所有申請資料須於113年3月22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申請清冊及相關佐證紙本資料,於3月29日前寄送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
(一) 獎助(勵)學金:
1.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子女$15,000。
2.特殊才能獎勵金:新住民子女$5,000 ~$10,000 。
3.優秀獎學金 :新住民$8,000~$12,000 、新住民子女$2,000 ~$11,000。
4.清寒助學金:為新住民$8,000~$12,000、新住民子女$3,000~$12,000。
(二) 證照獎勵金:新住民$3,000~$50,000。
一、獎項類別
(一) 獎助(勵)學金:
1.總統教育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子女。
2.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子女。
3.優秀獎學金 :適用對象為新住民、新住民子女。
4.清寒助學金:適用對象為新住民、新住民子女。
(二) 證照獎勵金:申請資格為新住民。
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請參閱公告頁面。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
(二)主辦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勞動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以上實際相關規定以內政部移民署公告版本為準❈
版權所有 2022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