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111年度原住民體育樂舞人才及文化展演團隊培育實施計畫」

簡介

(一)培育原住民族優秀體育人才,振興各類原住民族運動,蓄積原住民族動力,打造體育文化多元社會之願景。

(二)培育原住民族樂舞人才,以永續傳承原住民族樂舞文化。

(三)為促進原住民表演藝術環境發展,培育演藝創作團隊及人才,以期提升原住民專業創作及展演水準。

對象

(一)設籍並就讀台中市各級學校原住民學生(須經由學校申請)。

(二)設籍台中市原住民個人(自然人)。

(三)台中市立案原住民團體。 

專案期程

實施日:2022/12/15 ~ 2022/12/15

第一期:即日起 ~ 2022/04/15

第二期:即日起 ~ 2022/09/15

申請方式

採事前審查原則,收件分為二期,第一期111年4月15日前提出申請,將於同年4月30日前以書面通知審查核定結果;第二期111年9月15前提出申請,並於9月30日前回覆審查結果。申請單位應於活動開始前提供所需資料,送至(42041)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七十號,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以臺中市原民會收件時間或郵戳為憑,不得因快遞或人員延誤而提出異議。

相關費用

補助金:$10,000

內容

一、補助項目:


參加國內外政府機關、學校或立案民間團體辦理體育、樂舞等人才培訓;單項體育技能培訓;樂舞人才培訓;文化展演團隊培訓。


 


相關訊息請見公告頁面


 


二、聯繫窗口:


史小姐 (04)2228-9111轉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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