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度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數位翻轉原住民族事業

簡介

計畫主要以原住民族小微企業為輔導對象,透過輔導使用行動支付、雲服務方案及數位工具,達成數位轉型與優化、提升營運效能及創造就業機會之目標,進而引領原住民族企業朝向數位轉型之路邁進。

對象

(一)依商業登記法設立之商(行)號、得免辦登記之小規模商業或依公司法設立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300 萬元以下且經常性僱用員工人數為 9 人以下之原住民族企業 (負責人須具原住民身分)。

(二)小微型企業數位工具自我診斷評量圖卡(或稱小微卡)評估結果為第 1 級或第 2 級。

(三)未受其他政府機關(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等)雲世代相關計畫之補助。

專案期程

收件期限:

自公告日起至 113 年 4 月 30 日下午五點止。

計畫期程:

核定日起至113年9月30日。

申請方式

(一)備妥所需文件並郵寄至收件地點(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2樓

(二)線上申請:

 備齊應備文件後,以 E-mail 方式寄送文件,寄送至 cipsme@nasme.org.tw 信箱。

(三)送件注意事項:

1. 郵寄至執行單位:經掛號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快遞寄送者以寄送單上之日期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2. 親送至工作小組:以執行單位收件簽章時間為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逾期概不受理。

3. 線上申請者,請再次致電予執行單位確認。

4. 申請單位須依本須知規定備齊應備書面資料,請依申請類型參照【附件、文件檢核及執行進度表】。

內容

一、資格審查:


(一)由執行單位審核申請文件之完整性及資格,採取隨到隨審方式,各項補助名額額滿為止。


(二)若有缺件,執行單位將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補件,補件次數一次為限。


(三)申請企業須於接到補件通知日次日起5個工作天內(以郵戳、線上申請完成時間為憑)將補件資料送達執行單位,逾期概不受理。


(四)資格不符合條件者:


 1.不符合本計畫之申請資格者。


 2.申請及資格文件經執行單位由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補件後,仍缺件或未能於期限前補齊者。


 


詳細計畫相關資訊請參閱專案官網


 


二、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三、聯絡窗口: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電  話:02-23660812轉227、230、235


E-mail:cipsme@nasm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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